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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庆祝党的十八大暨纪念“一二•九”运动77周年爱国歌曲合唱比赛的通知
浏览次数:614   发布人:tw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15日  【字号

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各班级:

为了庆祝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和纪念“一二·九”爱国学生运动77周年,展示我校大学生的良好精神风貌,加强学生学生素质教育和思想道德建设,进一步继承革命先辈的爱国主义精神,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激发全体学生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发奋读书的崇高理想,引领青年大学生为建设美好安徽、和谐校园做出新的贡献,经研究决定举行庆祝党的十八大暨纪念“一二·九”运动77周年爱国歌曲合唱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喜庆十八大 创造新辉煌”——合肥通用学院“一二·九”运动77周年爱国歌曲合唱比赛。

二、参赛对象

全院师生。

二、参赛内容:

歌曲内容围绕歌颂祖国、歌颂社会主义、歌颂中国共产党等;展示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我校取得的光辉成就;展现当代大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弘扬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的主旋律。

三、参赛形式:

以一、二年级辅导员为单位组队,每位辅导员限组1队,每队人数50-70人,每队围绕活动主题自选两首歌曲。

四、参赛时间:

2012年12月6日晚6:30

五、参赛地点:

院大学生活动中心(俱乐部)

六、 参赛要求:

(1)各系团总支要认真组织,积极引导。各系团总支要切实安排好这项活动,加强对所选曲目、指挥、领唱等方面的指导和培训;要积极引导,并以此为挈机,增强和培养广大同学的集体荣誉感和爱国热情。

(2)各系团总支要广泛动员,努力出新。各支部要挑选出积极、健康、向上的歌曲,积极动员同学充分利用课余时间组织同学练唱,争取做到人人会唱,个个参加;要充分发挥同学们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挖掘同学们的潜力,在艺术处理上努力创新,尽可能多采用舞蹈、朗诵、领唱、轮唱等形式,充分展现新时代大学生的精神风貌。

(3)比赛要求服装统一、对列整齐、精神饱满。

(4)各参赛队请于2012年12月4日中午12:30前将报名表及比赛用伴奏报至学生工作室,届时将抽签决定参赛次序 。逾期不报或未来抽签者将做弃权处理。

七、评分标准及奖项设置:

采用10分制评分标准,参照歌曲内容、音色音质、精神面貌、演出技巧、仪表仪态等因素综合评分;采用评委当场打分、现场报分的办法公布比赛得分。

比赛设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4名,另设优秀组织奖、最佳表演奖、最佳创意奖各1名,优秀奖若干名。届时由学院进行表彰。

八、 注意事项:

(1)各参赛团队所选曲目、人数必须符合比赛内容要求。各参赛团队的伴奏形式可以多样化,可采用现场乐器伴奏,所有伴奏请各参赛队自行解决。

(2)所有演出人员必须是本院老师或在籍学生,每个节目时间不超过7分钟。

(3)各参赛队必须遵守会场秩序;不准大声喧哗、起哄、喝倒彩。并保持俱乐部环境卫生的良好。

(4)各参赛队可利用晚自习结束或其他课余时间进行训练,比赛训练不得影响正常的教学活动。

(5)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比赛参考歌曲.doc

比赛报名表.doc

 

 

                 共青团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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