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团总支、学生会、班级:
为深入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充分发挥国家资助体系作用,进一步推动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07〕13号)的全面落实,激发我院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励志成才、报效祖国的热情,营造好学上进、和谐安定的校园环境;根据省教秘学[2009]159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院开展大学生“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演讲主题
“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
二、演讲内容
演讲内容要紧紧围绕主题,结合实际,言之有物,篇幅不宜过长(演讲时间10分钟以内)。演讲形式不限,可1人演讲,也可多人演讲。
三、比赛方式
演讲比赛分二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预赛。由各系团总支在本系组织开展选拔赛,机械系推选8名,管理系与计算机系各推选5名同学参加决赛。
第二阶段:决赛。由院团委、学生会组织开展选拔赛。并推选2名优秀选手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比赛。
四、时间、地点安排
1.预赛。请各系团总支、学生会在2009年4月18日前组织完成本系的预赛活动。(地点由各系自行安排)
2.决赛。拟定于2009年4月23日晚18:40在大学生活动中心举行。
五、表彰奖励
本次比赛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鼓励奖若干名。对获奖同学颁发荣誉证书,同时在获奖的同学中推荐优秀选手,参加全省“自立自强,励志成才,报效祖国”比赛。
六、有关要求
1、参赛者要脱稿并用普通话演讲,主题鲜明,语言流畅,感情充沛,表达完整,神态自然,富有感染力。
2、各组织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认真组织安排,积极动员广大同学参与到活动中来。
3、请各系团总支于4月18日前将推荐参加全院演讲比赛的同学名单及演讲稿报送至团委和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团 委
二00九年三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