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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表彰我院2009年度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优秀学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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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0年09月29日 【字号 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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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系团总支、各班级: 评选表彰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带动和激励引导作用,是培养和造就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重要手段。为进一步推动“争先创优”活动的深入开展,展示我院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一批可亲、可敬、可信、可学的学生榜样,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导向作用,坚定广大青年学生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引导广大青年按照 “四个新一代”要求健康成长,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共青团安徽省委员会关于评选、表彰2009年度安徽省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皖青联【2009】7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在我校学生中开展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评选活动。现将评选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院大二年级各班在籍学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省级三好学生”评选标准: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党的理论原著,认真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文明的行为习惯,模范遵守学生守则和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工作;勤奋学习,成绩优异;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及其他有益活动,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有较强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市级“三好学生”称号或同等级表彰。 (二)“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必须担任班级或班级以上职务)评选标准: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习刻苦,成绩优良,热心社会工作,有很强的工作能力,积极主动为同学服务,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获得过市级“优秀学生干部”称号或同等级表彰。 (三)“省级先进班集体”标准:有政治坚定、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密切联系同学的班级领导核心;有积极上进、乐于助人、遵纪守法、热爱集体、崇尚科学、反对迷信、朝气蓬勃、文明健康的良好班风;有勤奋、严谨、求实、创新的优良学风;认真组织社会实践和文化科技活动;保持良好的宿舍卫生和个人卫生环境;积极开展体育锻炼活动,全班成员均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获得过市级“先进班集体”称号或同等级表彰。 三、表彰和奖励 凡被评选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个人或集体,由团省委、省教育厅颁发证书或奖状。 四、评选要求 1、各系团总支、各班级要认真组织,切实做好推荐申报工作,要注重调动广大学生的积极性,使学生在参与评选中受到教育提高。 2、“安徽省三好学生”、“安徽省优秀学生干部”候选人的提名须经其所在班级充分酝酿,在校级三好学生及优秀学干的基础上民主推选;各单位要按照评选条件严格把关,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无异议后产生。 3、“安徽省级先进班集体”采用班级向所在系团总支申请,经各系初审选拔,推荐上报院团委、学生处集中评审确定,并附上详细的先进班集体先进事迹材料。 4、被推荐为“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的学生或班级,要认真填写《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一式两份)。登记表附后。 5、请各系团总支、班级于3月15日之前将各类登记表及先进事迹材料汇总分别以电子档及纸质档形式上报至学院团委。(电子邮
箱:TYWONXIN@126.COM) 评选表彰“省级三好学生”、“省级优秀学生干部”和“省级先进班集体”活动是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的一种重要形式,各系团总支要切实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好评选和推荐工作。要按照评选标准,严格执行有关审核程序和环节,实事求是;要加强受表彰学生和班集体的后续教育和管理工作;要注意总结评选经验,完善有关措施,保证评选活动健康、深入地开展下去。 共青团合肥通用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二00九年三月10日 附件: 1. 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登记表 2. 省级先进班集体推荐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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