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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 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安徽省推报工作提示单
浏览次数:0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17日  【字号

各团市委,省直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工委,各直属高校团委,各有关直属企业团委:

    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遴选推报工作已经开始,根据全国组委会的统一安排,我省今年“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名额共69名,其中包括1名标兵候选人,请各高校团组织按照工作提示单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开展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遴选推报工作。

一、报名条件

1.截至2021年暑假前,在学的普通高校(含民办、高职)全日制本、专科生和研究生;

2.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优良,品行端正,自强自立,乐观向上,来自相对困难家庭或地区的学生优先;

3.在投身乡村振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服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参与社会治理创新、弘扬网上文明等方面事迹突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区报到、青年之家等服务项目年度不少于20小时;

4.在校园媒体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并取得一定反响,在当代大学生中具有榜样作用;

5.奖学金分为爱国奉献、道德弘扬、科技创新、自主创业、志愿公益、身残志坚、自立自强7个类别;

6.往届“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获得者不再参加本次活动。

二、工作安排

本次推报工作采用“全国—省—校”三级体系,按7个类别分类推报。各省级团委推报的“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应从各高校推报的奖学金候选人中产生。

(一)校级推荐阶段(即日起至9月20日)

各高校团委负责组织开展本校推报工作,结合本校实际,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推报“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原则上每所高校推荐不超过1名),经高校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后,于2021年9月20日前将推荐的“大学生自强之星”候选人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电子邮箱(直属高校团委直接报送,各团市委、省直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工委、各有关直属企业团委所属院校材料由各团市委、省直团工委、省国资委团工委、各有关直属企业团委汇总后报送,邮件主题须统一为“单位名称+2020年度自强之星申报”)。各高校团委报送的材料应包括:校级团委推荐汇总表及报名表(见附件1、2)、公示证明、佐证材料及相关宣传材料。(汇总表除Word版外,请另附Excel版及盖章扫描后的PDF版。)

(二)省级推荐阶段(9月20日至10月10日)

团省委学校部、省学联秘书处将通过一定方式和程序从各高校团委推荐的候选人中,按照分配名额择优推荐并产生我省“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候选人和标兵奖学金候选人的最终名单,并将名单和相关材料推报至全国组委会。

(三)全国评审阶段(10月下旬)

全国组委会根据各省推荐结果,组织专家召开评审会,确定1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标兵奖学金获得者、1850名“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获得者,并通过活动官网、“中华全国学联”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在《中国青年报》正式揭晓。

(四)总结分享会(待定)

全国组委会将择期举行总结分享会。

(五)奖学金发放(11月)

奖学金将发放至获得者个人账户。

 

联系人:李  想

联系电话:0551-63609725

电子邮箱:2354000012@qq.com

 

 附件1 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推荐表(安徽省).doc

 附件2 2020年度“中国大学生自强之星”奖学金报名表.doc

 

 

 

团省委学校部   省学联秘书处  

                       2021年8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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